12月30日中午,貨運執法大隊在中億汽貿城附近巡查時顯出,一臺湘L牌小型廂式貨車停放在路邊,遂上前審查。打開這臺貨車的廂門后,執法人員表現該車裝載著100余個不同規格的廢舊汽車電池,重約2噸。根據法規,這批廢舊電池中所含的硫酸是易燃易爆液體成分,屬于危險品范疇。運輸此類貨物必須危險品專用車輛才可以,同時必須配備具有相應從業資格證的駕駛員和押運員。廢舊蓄電池狀態不穩定,內部電解溶液以硫酸和蒸餾水為主,硫酸具有很強的腐蝕性容易發生泄漏,所含重金屬會造成環境及水源污染,使用沒有任何安全辦法的普貨車運輸,加之沒有固定、隨意疊加的蓄電池在運輸過程中抑或發生短路起火,甚至發生爆炸,會對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帶來很大的安全隱患。執法人員當場對司機開具違法行為通知書,并暫扣車輛。
經查,司機長期幫某公司從事電池回收工作,賺取電池的運輸費用。考查還顯出車輛未取得危險貨物運輸證,車輛所有人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,是一輛“三無”車輛。依據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章》第56條第3項之法規,駕駛員將面臨3-10萬的罰款。
執法人員告誡遠大司機朋友,對于相關危險品的界定,具有嚴刻的規范和標準。在運輸貨物之前,請務必先注定貨物的屬性和范疇,假設遇到模棱兩可或無從既定的情況,可到網上查詢或請專業人員認定。切無從抱著好運心理,為了一己私利鋌而走險、盲目運輸。